由 号角月报编辑部 于 2020年8月1日
类别: 号角月报

算上我!

美國憲法規定每十年開展一次人口普查,每個人都應在正確的地方、被統計上一次。這是居民責任,也是參與民主並表達「算上我!」的一種方式。得到的資料只能用於統計上,不會影響個人拿取的社會福利。

誰需填表

每個住宅應由一個人,擁有或租住於住所內的人,或年滿15 歲且對此住戶有所了解的人,透過網上、電話或信件形式完成人口普查。

居住在該地址的每個人都要算入,包括新生兒、兒童及大多數時間在該處居住和留宿的任何朋友或家人。如果某個沒有固定住址的人,於 2020 年 4 月 1 日住在這裡,也需將該人算上。

但是不要算上 2020 年 4 月 1 日在軍隊、安養中心/ 養老院、牢房、監獄、拘留所等地的任何人,以及在家避疫的住校大學生,以免被重複計算。

經常住處

憲法和法定命令,規限著人口普查局的數算程序。慣常住處的概念,基於對第一次人口普查進行規定的法律,即1790 年3 月1 日法案,明確規定應在其慣常住處被數算。

「慣常住處」,即指一個人大部分時間生活和睡覺的地方,與合法住處、投票住處或希望被數算之地、人口普查日(2020 年4 月1 日)或完成人口普查問卷時住處,不一定相同。對於大多數人來說,確定慣常住處很簡單,但鑑於美國生活類型廣泛多樣,有時不容易確定慣常住處。

數算標準